
湖北日报讯(记者曾雅青、通讯员蔡蕾)“10年来,长江海事局以依法治污、科学治污、精准治污为引领,多措并举推动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发生历史性、转折性、全局性变化。”1月5日,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,长江海事局一级巡视员张俊平说。
发布会现场
张俊平介绍,长江海事局开创性提出船舶水污染物“船上储存、交岸处置”的“零排放”治理模式,督促船舶交付污染物年均约80万吨。对常年航行长江的3.6万余艘次船舶污水排放管系进行铅封,确保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存放在船舶储存装置内;推动建设3300处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和167艘移动接收船;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,推行船舶水污染物交接转处电子联单。推行洗舱信息系统,对危险品船舶洗舱进行全过程监控,确保船舶应洗尽洗、洗舱水应交尽交,实现洗舱水“零排放”。
“‘零排放’模式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得到广大航运企业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,目前已向长江支流及其他内河水域推广,为全国内河船舶污染防治贡献长江方案。”他说。
10年来,长江海事局协同相关方签署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备忘录,建立健全共抓长江大保护协作配合、执法司法会商等工作机制,切实增强海事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;推动沿江省市船舶污染防治立法,相继推动安徽、重庆、湖北颁布实施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;严格船舶污染防治海事行政执法,与交通、公安、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未按规定交付接收船舶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,以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。
充分发挥海事一条线管理优势,上下游联动强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。调整迁移宜昌中华鲟等珍稀水生动物栖息地、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船舶停泊区,在核心水域实施禁止船舶作业、限制船舶航速等措施,减少船舶对珍稀水生动物的影响;严格执行十年禁渔各项举措,会同渔政、公安组建长江流域禁捕特编执法船队,开展联合执法2900余次,助力禁渔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;配合沿江政府清理1488座非法码头、拆解122艘“三无”船舶,推动港口岸线腾退复绿;会同水利、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,查获非法采砂船400余艘,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得到有力遏制。
“当前,新能源船舶发展迅猛,长江在建新能源船舶达476艘。”张俊平介绍,为促进新能源船舶健康有序发展,长江海事局配合湖北等沿江政府编制新能源船舶发展规划;推动出台新能源船舶标准规范;参与新建船舶设计、建造、检验,对船舶建造实施全程监督等。同时,积极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,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,督促船舶岸电应用尽用,长江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初步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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